一、证明材料的一般格式和要求是:
1、标题。
一般把所要证明的主要内容作为标题。不要只写“证明材料”或“证明信”、“证明书”。
2、 抬头。
有些证明材料有明确的主送单位, 就要在证明材料的开头顶格写明主送单位的全称;有些通用证明材料也可以不写主送单位。
3、 正文。
这是证明材料的主体部分,应把需要证明的有关人员或事件的真实情况写清楚。如系调查证明材料,还可以提供有关调查线索。
4、 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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