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买了房子还没有房产证怎么落户,还没有交房?

105 2024-01-16 08:05

可以的,只要是在城市(含城镇)购买了商品房并已交付使用,公安机关已编制门楼牌号码,本人已实际居住,可以办理户口迁移。  办理户口迁移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出具的《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  2购房发票或《房地产企业预售款收据》;  3、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落户,必要时需由社区民警出具调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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