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才落户办理需要23个工作日左右。
市级户政办理窗口、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
市级户政办理窗口将有关材料上报市级公安机关,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上报区级公安机关;
市、区级公安机关应在自接到上报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原公安机关;
市级户政办理窗口、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应在接到审批决定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
拓展内容
国家职业资格人员落户办理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4、经市人社部门盖章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书》(外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时需提供当地人社部门的发证证明);
5、就业的提交劳动(聘用)合同,创业的提交本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6、社保缴纳证明(对缴费年限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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