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补偿标准2021价格?

210 2023-11-14 04:47

一、土地征收补偿标准2021价格?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二、请问湖南湘潭市土地征收价格?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根据各地土地征用前三年的平均产值的不同,每亩补偿大概在1.5万元至3万元之间。

三、农村土地征收补偿价格表?

一、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二、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四、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五、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六、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七、房屋补偿标准

1、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2、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3、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4、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八、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1、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2、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3、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4、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5、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6、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7、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8、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9、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10、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11、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12、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13、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14、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15、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16、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17、坟每座补偿5000元。

19、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九、林木补偿标准

⑴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

1、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

2、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36000元;

3、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80000元;

4、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32000元。

⑵柞树林木补偿费

1、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2、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30000元;

3、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0―60000元;

4、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0元。

⑶红松林木补偿费

1、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2、4―20年平均每亩补偿20000―31000元;

3、21―40年平均每亩补偿56000―62000元;

4、41―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0元;

5、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6000元。

⑷落叶松林木补偿费

1、1―3年平均每亩补偿150000元;

2、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0―250000元;

3、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130000元;

4、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10000元。

十、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

(1)一般林木(杨柳榆槐等)

1、幼龄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35-65元;

2、中龄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20―300元;

3、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350元。

(2)森林植被恢复费

1、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亩120000元;

2、未成林每亩86600元;

3、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每亩63360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亩76670元;

4、疏林地、灌木林地每亩50000元;

5、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亩43340元。

6、林业设计费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总和的3%收取.

十一、果树补偿标准

(1)苹果树

1、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20元;

2、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300-450元;

3、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600-1800元;

4、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00元。

(2)梨树

1、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45-120元;

2、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00元;

3、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1900-2200元;

4、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200元。

(3)桃树

1、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90元;

2、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80元;

3、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补偿350-680元;

4、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280元。

(4)葡萄树

1、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30-55元;

2、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补偿40-150元;

3、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30元;

4、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90元。

(5)枣树

1、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30-80元;

2、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50-120元;

3、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补偿520-130元;

4、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80元。

(6)杏树

1、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185元;

2、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补偿200-310元;

3、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0-1600元;

4、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80元

(7)板栗

1、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补偿45-95元;

2、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补偿190-210元;

3、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1600元;

4、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860元。

(8)杂果树

1、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25-50元;

2、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补偿80-130元;

3、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补偿130-280元;

4、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40元。

十二、电力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1、低压线路改移(0.4kv)每公里补偿30000元;线路加高木杆平均每根1000元,砼杆平均每根15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2、高压线路改移(10kv)每公里补偿47000元;线路加高砼单杆平均每根60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3、高压线路加高(66kv):砼单杆平均每根55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砼a杆平均每基10000元,铁塔平均每基10万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4、高压线路加高(220kv以上):砼双杆平均每基2万元,铁塔平均每基20万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十三、邮电通讯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1)电话线路

1、木杆平均每根(含话线横担瓷瓶等)1000-2000元;

2、砼杆平均每根(含话线横担瓷瓶等)1500-3000元。

(2)架空光(电)缆

1、木杆平均每根500元;

2、砼杆平均每根1000元;

3、光(电)缆每米50-150元。

(3)地下电缆

电缆、光缆每米100-200元。

十四、农田灌溉水利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采取工程修复和补偿相结合的原则,按成本价适当补偿。

(1)农村小型水库

1、水库水面(灌溉与养殖兼用)每亩补偿19000元;

2、水库水面(灌溉)每亩补偿16000元;

3、水库荒滩每亩补偿300元。

(2)农田灌溉水利设施

1、小型闸门(砼结构)每个补偿15000-20000元;

2、排灌干渠堤坝每延长米补偿80元。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三、青苗补偿标准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计算公式

一、土地征用补偿、安置费计算公式

(一)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

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10)

(二)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

1、(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

2、(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被征地块需安置人数

(三)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补偿的计算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用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2、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征收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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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土地征收流程?

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将土地征收相关法律内容单独列为独立一节,并在此节中系统规定了征收土地流程,如果发现在任一环节存在违法情况,被征收人均可以采取救济措施。以下为征收土地流程。

一、征收土地前期工作

1、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详细规定了征收土地预公告的发布主体、发布条件、公告内容、公告方式及其对于被征收人的法律后果;

新规定确定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的条件是:需要征收的土地需经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指的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法定情形之一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新规确定了土地预征收公告的内容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

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那么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会对被征收人产生什么影响?公告明确界定了抢栽抢建的时间点,对于违反规定的,被征收人的房屋土地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2、发布预征收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土地现状调查要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村民住宅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需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评估的结果是申请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据。

3、在完成上述工作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进行公告。

新规确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该安置补偿方案应当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

对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

另外,法律规定了对于安置补偿方案进行听证的情况,即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听证。

4、法律规定,在完成上面工作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对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二、征收土地批准流程

新规确定在完成所有前期工作后,才可以提出征收土地申请。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人民政府应当对征收土地的必要性、合理性、是否符合为了公共利益确需征收土地的情形以及法定程序进行审查。

三、征收土地后期工作

1、征收土地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发布征收土地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公告发布地点: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

公告发布内容:公布征收范围、征收时间等具体工作安排。

2、新规增加了对于个别未达成征地协议的,需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依法组织实施。

此外,结合《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如果存在无正当理由阻挠土地征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土地征收款如何分配?

您好,坚持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被征地农户依法享有的土地补偿费,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剥夺、侵害其依法享有的土地补偿权益。已承包到户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被全部或部分征收的,其土地补偿费以不得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其余部分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中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被全部征收并撤销建制的,其土地补偿费以不得低于80%的比例分配给被征地农户,其余部分平均分配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未承包到户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被全部或部分征收的,其土地补偿费以不得低于80%的比例平均支付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其余部分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中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被全部征收并撤销建制的,其土地补偿费要全部平均分配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

六、泰安土地征收苗木赔偿价格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土地征收已成为大多数城市中不可避免的问题。然而,在土地征收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争议点,尤其是在苗木赔偿价格方面。本文将探讨泰安地区土地征收中的苗木赔偿价格问题。

什么是泰安土地征收苗木赔偿价格

泰安土地征收苗木赔偿价格,是指在土地征收过程中,苗木被拆除或移走时,被征收方可获得的经济补偿金额。它是根据苗木的种植年限、规格、品种等因素进行测算,并由相关部门评估确定。

泰安土地征收苗木赔偿价格计算方法

泰安地区土地征收苗木赔偿价格的计算方法相对复杂。一般而言,其计算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苗木种植年限:苗木种植年限是确定赔偿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种植年限越长,苗木的价值就会越高,因此赔偿金额也会随之增加。
  2. 苗木规格:苗木规格也是影响赔偿价格的关键因素。一般来说,规格较大的苗木价值较高,赔偿金额也会相应增加。
  3. 苗木品种:不同的苗木品种具有不同的经济价值,因此苗木赔偿价格也会因品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4. 市场价格:市场价格是苗木赔偿价格的参考依据之一。通过参考市场价格,可以更加客观地确定赔偿金额。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泰安地区土地征收苗木赔偿价格的计算公式如下:

苗木赔偿价格 = 种植年限系数 * 规格系数 * 品种系数 * 市场价格

其中,种植年限系数、规格系数和品种系数由评估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并在计算中予以体现。

泰安土地征收苗木赔偿价格的争议

尽管泰安地区土地征收苗木赔偿价格计算方法相对科学,但仍然存在一些争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价格公正性:有些被征收方认为苗木赔偿价格过低,无法充分体现苗木的实际价值,存在不公平的情况。
  • 评估标准:苗木赔偿价格的评估标准可能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导致不同评估部门的评估结果存在差异。
  • 市场行情波动:市场行情的波动也会对苗木赔偿价格产生一定的影响,有时赔偿价格无法及时跟随市场的变化。

针对以上争议,有关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泰安地区土地征收苗木赔偿价格的监管和调整,确保赔偿金额的公正合理。

如何合理确定泰安土地征收苗木赔偿价格

为了合理确定泰安土地征收苗木赔偿价格,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 科学评估:加强对苗木赔偿价格的科学评估,确保评估标准公正客观,减少评估结果的主观性。
  • 信息公开:加强对赔偿价格相关信息的公开透明,使被征收方能够了解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
  • 市场监管: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及时跟踪市场行情的变化,调整赔偿价格,使之与市场价格保持一定的一致性。
  • 法律法规: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苗木赔偿价格的计算方法和标准,为涉及纠纷的各方提供依据。

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可以合理确定泰安土地征收苗木赔偿价格,保障被征收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结语

泰安地区土地征收苗木赔偿价格是土地征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社会公平与民众利益的体现。通过科学、公正、透明的方式确定赔偿价格,能够有效缓解争议,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同时,国家和地方政府也应加强监管和调控力度,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土地征收工作向着更加合理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七、宜州市怀远镇土地征收补偿价格?

土地征收补偿价格,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其标准参照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标准是有规定的。 折算成金额来说的话,近些年征地补偿金额一般为: 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不过毕竟各地也不一样,在现在来看这样的标准还是略低的。以上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仅作参考,具体还是要看征收补偿公告。

八、政府征收土地期限?

征用和征收是两个概念,如果是征用的话应该有征用协议,看什么时候换给你们,如果是征收的话那就是一次性补偿了,由集体土地性质转为国有土地,其期限是商业用地40年、工业用地50年、住宅70年。住宅用地可以说是永久的 。物权法有相关规定,如果拆迁的话给补偿。

九、土地征收的条件?

土地征收需满足什么条件

1、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土地征收实体法定条件中最基本的条件。

现行《宪法》第10条第3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4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从以上立法的变化我们可以看出,虽然新的土地管理法 对公共利益的范围没有界定,给我们具体适用法律造成了困难。但是没有延续旧的土地管理法第21条的提法,这说明立法机关对公共利益也较之以前更为审慎。

2、合理补偿原则是土地征收实体法律制度中最核心的条件。

国家基于主权者地位,出于公共利益目的,可以强制性地取得特定主体的财产权,相对人负有容忍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其财产权可以任意被侵害。如果将为社会 公共福利而造成的损失转嫁由特定人承担却不给予合理补偿,无异于对私权的肆意侵夺,对权利人极为不公平。因此,对被征收土地者予以公平合理的补偿,使其对 土地的实物所有权或者相关权利转换为财产权价值形态,乃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同时也体现了国家对私权的尊重。

十、土地征收条例?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是指1982年5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原则批准,1982年5月14日国务院公布,同日起施行。共33条。该法是为了合理使用土地资源,保证国家建设必需的土地,并妥善安置被征地单位群众的生产和生活而制定。主要内容有:

(1)征用土地的审批权限。根据征地面积的大小,分别由不同层级的政府批准。

(2)征用土地的程序。需经申请选址,协商征地数量的补偿、安置方案,核定用地面积,划拨土地四个阶段。

(3)各项补偿费的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标准。

(4)安置补助费标准。包括征用耕地、征用园地、鱼塘、牧场、草原等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

(5)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的,分别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如挪用或占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责令退赔;情节严重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可以并处罚款。在征地中,煽动群众闹事,阻挠国家建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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