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寓和住宅区别?

点击:74 2023-10-15 12:17

一、深圳公寓和住宅区别?

公寓和住宅的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住宅是指专供居住的房屋,包括高层、别墅、公寓等。住宅产权年限70年;公寓是商业地产投资中最为广泛的一种地产形势。公寓一般是50年或者40年。公寓在目前的设计规范中没有明确的定义。

2、用地性质不同。住宅只能建在住宅用地上或商住用地上;公寓可以建在住宅用地上也可以建在综合性用地(商住)、商业用地或教育用地等其他性质用地上。

3、类型不同。住宅的类型根据《住宅设计规范》分为低层住宅、多层住宅、中高层住宅和高层住宅,高层住宅又分为单元式高层住宅、塔式高层住宅和通廊式高层住宅。公寓根据目前市场上常见的几种类型,主要分为居住型公寓(普通公寓)、商务型公寓和酒店式公寓。

4、产权年限不同。公寓和住宅是属于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房子,这是区分公寓和住宅最直接的方式,要说住宅和公寓有啥区别,其中比较明显的就是产权年限了;虽然房屋的使用没有限制,可是土地产权的使用是有年限的。普通住宅的使用权限一般为70年;公寓的使用权限根据所处地块的用地类别,一般是40至50年。

5、水电收费标准不同。由于公寓和住宅这两种房子的性质不一样,一个是住宅性质的,另一个是商业性质的,水电收费方面也是不同的。住宅属于民用住房,水电费按照民用水电的标准来收取;而公寓属于商用住房,水电费都是按照商业用水、用电的标准来收取的。

6、物业管理不同。住宅性质的房子,其物业管理更加贴心一些,而商业性质的房子就不一定了,经营性公寓的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设施用地,建筑外檐按公建标准控制建筑外部不得设置阳台,规划间距按公建标准执行,物业管理用房等相应配套服务设施按照相关规定在公寓内部安排,而住宅用地的房屋不受相关的限制。

7、落户规定不同。有很多朋友买房子都是想着要把户口迁到房子所在地的,但想要迁移户口的话,买房子的时候就要注意一下房子的性质了。公寓如果是在商业用地上建起的项目,是商业性质,就不能办理入户。如果是住宅的话,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要求,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购房者是可以解决户口问题的。

8、办理贷款不同。如今买房子,大多数的购房者都是通过贷款的方式购买的,打算贷款购买公寓,则需要按照商业住房的规定办理,首付比例一般为50%,贷款利率相对也会高一些。若是贷款购买住宅,首付比例通常为20%,但根据地区的差异,首付比例也会有所不同。

9、建筑设计的不同。经营性公寓按照公建设计标准执行,工程竣工验收执行非住宅技术规范,居住型公寓的空调室外机不得外露,混合型公寓须设置户式空调。普通住宅的户型面积适中,功能分区明显,符合《住宅设计规范》。

10、住户数量不同。公寓由于每套房的户型面积小,因此每一层居住的户数也多,通常是10多户一层,很多住户都是门对着门,私密性得不到保障。普通住宅一般为两梯四户或五户,也可能是一梯两户。

11、税费缴纳不同。公寓和住宅所要缴纳的税费也是不同的,前者会比后者负担更多的税费支出。拿个税来说,若同时满足家庭唯一住宅、购买时间超过五年,则免交个税,但如果是公寓,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税。

12、采光条件不同。有些商务公寓的卫生间和厨房都没有窗户,而且阳台也是内阳台,采光条件并不是很好。而根据《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住宅必须满足日照、采光等相关条件,因此现今的住宅大多都是明厨明卫,采光条件自然要比公寓好很多。

13、功能使用不同。一般而言,公寓不仅有居住的性质,还有商务办公的性质,不少小型企业选择在公寓、soho、loft等商住楼办公,相比办公写字楼投入更低,而住宅名义上是不能用来商业办公的,且不能注册公司。

14、配套设施不同。住宅主要是买来家庭自住的,所以非常的讲究环境好坏,而公寓主要是过渡或者是投资的作用,更加注重周边的配套。公寓需要达到24小时电梯和24小时热水的标准,而且绝大多数公寓不能使用燃气和其他明火;一般商品住宅的生活配套相对来说不够完善。

15、居住舒适度不同。一般住宅为两梯三户或者四户,人员较少,不会对出行造成困扰,私密也比较好;而公寓通常为两梯十户,甚至更多,人员不仅多且杂乱,安全性和私密性都无法得到很好的保障。 公寓产权到期后可分为两种情况: 1、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2、若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将对业主进行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土地到期后按照当时的楼面毛地指导价格,依一定比例缴费。 住宅用地有以下功能: 1、具有社会保障功能; 2、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3、促进房地产业发展。

二、深圳买了办公楼还能申请公租房吗?

深圳买了办公楼还能申请公租房。

根据《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轮候我市安居型商品房,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应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轮候我市公租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具有住房用途的房产均属于上述自有住房范围。

     如购买纯商业用途(不含住宅用途)的商铺,则不影响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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