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的房子可以买吗?

115 2023-11-17 07:54

一、农村集体产权的房子可以买吗?

集体产权房屋修建在集体土地上,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于私产,不能上市交易。在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外来者如果购买了这类房屋,并不能享有房屋的产权,而是居住使用权。

二、农村房子可以多盖吗?

当然是不可以的,农村是一户一宅,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为节约合理利用农村土地,保障每个农民都有住房的权利,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如果不是的那就不属于一户一宅了,是违法的。而且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市规定的标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必须坚持一户一宅。

三、多余的农村房子可以交给村集体吗?

可以啊,只要你不需要的可以交给集体调配使用,用于村内公益事业建设。

四、农村集体农庄的房子可以买吗?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只能允许户口为同村或同集体的人买,不能够上市交易,其余不符合条件的人购买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等属集体所有的土地上的房屋,村民对土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因此,此类房屋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

五、农村盖房子可以盖L形状吗?

L型的房子在农村很常见。

案例一,现代风格的L型乡村小别墅

案例二

中式风格L型农村别墅

案例三

简欧风格L型农村小别墅

六、农村房子盖盖垮了可以重新盖不?

是可以重新盖的,但是要根据垮掉的原因来决定具体的重新盖的方式。

一般来说,如果是由于建筑结构的原因导致的垮掉,那么可以重新盖,但是要重新检查建筑结构,更换损坏的部分,重新安装支撑结构,再重新盖好。

如果是由于极端天气(如台风、暴风雨等)导致的垮掉,那么可以重新盖,但是要根据极端天气的特点,加固建筑结构,提高建筑的抗风能力,再重新盖好。

如果是由于建筑材料的原因导致的垮掉,那么可以重新盖,但是要更换损坏的建筑材料,更换更高质量的建筑材料,再重新盖好。

此外,在重新盖之前,还要根据当地的建筑规范,检查建筑结构、建筑材料等,确保重新盖的安全性。

七、农村乡镇上盖的房子可以办证吗?

农村乡镇盖的房子要看土地性质才能确定能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如果是建制镇用地,是属于划拨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如果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用地就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也有其它形式的如廉租房用地,也是属于划拨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只能办理找产权登记。

八、农村水井可以盖在房子上吗?

农 村的水井盖在房子上。在农村水井是一种贮存水的设施,由于水的特性是具有一定的压力和容易渗透,所以农村的水井一般都会修建在院落的中央比较低洼的位置,才更安全一些。如果把水井盖在房子上,就会出现承重和渗透问题,还会增加提升水的费用。

九、可以租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建房子出租吗?

  国家《土地管理法》对于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是有着相当严格的限制规定的,具体体现在以下规定:

1、《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用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2、《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 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3、《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4、《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由上述规定可知:

(1)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建设,如果不符合规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资格,则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2)集体建设用地仅限于(a)兴办乡镇企业(b)村民建设住宅(c)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等3种使用范围。

(3)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资格,既不能在集体土地初级市场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也不能在集体土地二级市场以出让、转让或出租形式获得。

(4)对于集体土地企业使用权的对外出租,法律是有限制条件的,即仅限于出租与集体经济组织开办的或以入股、联营形式与他人共同举办的乡镇企业。

十、农村房子的集体土地证可以公证吗?

  1、 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参考公证实践经验,目前可以公证的房屋权利包括:城市商品房的买卖、租赁、继承、赠与、遗嘱公证以及委托、声明等公证事项;   2、公有住房因承租人死亡而办理的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协议书及声明书等公证事项;   3、经济适用住房的继承公证事项;购买限价商品房的亲属关系公证。   涉及农村房屋事项一般不予公证,主要原因有两点:   一是农村房屋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其取得通常需要经过行政审批程序,农民具有宅基地使用证,一般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   二是随着我国小城镇建设的不断开展,农村房屋拆迁大量增加,违法买卖农村房屋、违规变更宅基地使用证等现象凸现出来并引发大量纠纷,以致部分地区相关管理部门冻结了农村土地和房屋的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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