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定价由谁批准?

233 2023-11-07 03:22

一、物业费定价由谁批准?

物业费定价的批准权不是由一个单一的机构或个人所拥有,而是由多个相关方共同参与和决定。一般来说,物业费的定价是由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共同商定并得到业主大会的批准的。具体流程如下:

1. 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物业费的收费标准和项目内容。

2. 业主委员会对收费标准和项目内容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 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共同商定最终的物业费收费标准和项目内容。

4. 物业服务企业将最终的物业费收费标准和项目内容提交给业主大会进行审批。

5. 业主大会对物业费收费标准和项目内容进行讨论和决定,并最终批准。

需要注意的是,物业费的收费标准和项目内容应当合理、公正、透明,不能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如果业主对物业费的定价存在异议,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沟通和协商,也可以通过有关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二、物业费定价是谁批准?

物业费不一定要收取要物价部门批准。不一定每个小区都要到物价局审批,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普通住宅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物业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如写字楼、工业区、商场、宾馆酒店等非住宅提供公共性服务等。

三、上涨物业费业主大会表决票要怎么写?

物业费上涨,如果违反了国家物价,物业费的有关规定的话,那么只能写一张申诉,或者是控告到有关物价管理部门,也可以开业主大会进行表决,例如表决票其实非常简单,就是一个物业费上涨,大家的表决票里面有两个方框,同意的打勾,不同意的打叉,

四、物业服务合同无效物业费如何定价?

物业服务合同被认定无效,物业服务企业已提供物业服务的,如合同无效主要是由物业服务企业或建设单位的过错造成,可根据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参照当地政府部门制定的指导价计算物业费。

但双方约定的物业费低于该指导价的,按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如合同无效主要是由业主方的过错造成,可按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

五、物业费定价是由哪个部门决定?

物业费用定价是由当地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决定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

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六、哈尔滨物业费收费标准2023规定价格?

1. 目前还没有明确的2023年哈尔滨物业费收费标准。2. 物业费收费标准的制定通常会考虑多个因素,包括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物业管理的质量和效果、物业管理的成本等。因此,具体的收费标准可能会根据这些因素进行调整。3. 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变化,物业费收费标准也可能会有所调整和变化。因此,建议您及时关注相关政府部门或物业管理公司发布的通知,以获取最新的物业费收费标准信息。

七、物业费定价是否要征求业主意见?

物业费定价必须要征求业主意见。一般来说,小区在选聘物业公司时会让物业公司对管理小区进行成本测算,并提出物业费的要求,然后由小区业主大会对物业费和服务合同进行讨论决定。

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要提高物业费也是由物业公司提出方案,然后报小区业主大会讨论决定。

八、业主大会流程?

一、提出申请。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实际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应有10名以上的业主联名向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必要的证明材料,要求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物业实际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但使用已超过1年的,应有20%的业主联名向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必要的证明材料,要求成立首次业主大会。

二、发出成立筹备组的通知。社区居委会在接到书面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验核材料,确定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后,以社区居委会的名义在物业管理区域张贴公告,向全体业主发出报名参加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的通知。筹备组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

筹备组成员必须是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开发建设单位尚有产权的,还必须包括开发建设单位。开发建设单位书面推荐代表参加筹备组(开发建设单位弃权的除外)。

筹备组成员人数宜为5人以上的单数。

筹备组应当在市住建局物业办、镇社区办公室、社区居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工作。

筹备组未依法开展工作的,市住建局物业办对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不予备案。

三、确定筹备组成员。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社区居委会对参加筹备组的报名人员进行业主身份验核,并组织全部报名人员召开会议,确定筹备组成员。

如果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超过预定人数的,社区居委会应将所有报名人员通知到场,按照不同物业类型的比例,采取随机抽签或投票选举的方式确定筹备组成员。

如果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未达到预定人数,则延长报名时间,继续征集业主报名参加(延长期限为5个工作日)。如延长期限过后,仍未达到预定人数的,则暂停指导。

四、筹备组成员名单公示。社区居委会在物业管理区域公示筹备组成员名单。公示期为3日。

五、首次筹备组会议。确定正式的筹备组成员名单后3个工作日内,市住建局物业办会同镇社区办公室、社区居委会及时召开首次筹备组会议,并安排、布置工作,筹备组推选一名组长负责筹备组工作。筹备组可组建宣传、文书、票务、异议处理等小组开展工作。

六、筹备组的工作。社区居委会在物业管理区域公告筹备组成员名单,筹备组自公告之日起成立。筹备组负责做好以下筹备工作:

1、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做好会务准备工作;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筹备组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业主大会的召开形式。

2、参照行政主管部门的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管理规约》(草案);

3、确认业主身份和业主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数及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总业主人数,以幢(栋)等形式建立业主名册;

4、根据该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并确定表决票和选票的发放、监票、验票、唱票及计票的人员名单;

5、组织每栋业主选举栋长(可视具体情况而定);

6、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七、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及征求《管理规约(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的修改意见。以筹备组的名义发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的通知并发放候选人报名表,通知上应当载明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的条件、方式、领取和递交报名表的时间和地点等事项。

九、业主大会怎么加入?

首先需要填写报名表,附上身份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的复印件,免冠一寸照片2张,并按照规定的格式自行打印推荐表,在小区内找业主签名推荐,必须获得20名以上业主的联名推荐,即可以作为候选人,召开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投票选举。

获得超过小区总人数与总面积过半数以上的业主同意的候选人,即可成为业委会委员或者候补委员。业委会委员只能由业主大会的全体业主选举产生。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可以批准你加入业委会。

十、天津市某小区物业费定价2.4元/平米合理吗?

每个小区的情况都不一样,无法判断。

但是,所有小区的物业费用都是经过物价局核定后才对外收取的,并应该公示所收取的费用包含的相应服务。

如果业主对于物业费价格有异议,可以业委会或街道办协商物价局对其价格重新核定。

物业费的价格和小区的标准、配套设施等有密切的关系,请根据实际进行核价和公示,让业主明白缴费。也请业主合理理解物业费的作用和服务范围,请不要盲目的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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