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和业主委员会闹纠纷业主怎么办?

89 2024-01-11 09:43

一、物业和业主委员会闹纠纷业主怎么办?

物业公司归房管局物业科管理,可直接去房管局物业科反映,由他们处理。《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 (一)制定、修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三)听取和通过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四)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管理、使用和续筹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八)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大会决定前款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业主大会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将决定事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全体业主。

二、物业业主委员会采用舆论影响业主怎么办?

回答如下:如果物业业主委员会采用舆论影响业主的方式,业主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保持冷静,不受干扰。不要被不实言论和谣言所左右,要保持理智和客观。

2.收集相关证据。如果业主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并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

3.维护自己的权益。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通过起诉或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

4.加强与其他业主的沟通。业主可以与其他业主保持沟通,共同维护自己的权益,并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

5.监督物业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业主可以通过监督委员会的行为,确保其不会滥用职权,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

三、业主委员会管理物业有报酬吗?

没有。他们是通过所有的业主选出来的,负责跟物业一起管理小区,这不是职业,是没有工资的。不过按照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可以享有生活补助费用,但是没有薪酬。业主委员会在管理小区的时候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有交通、通讯等费用的支出,所以可以享受一些补助。至于补助金额多少以及怎么发放就要广大的的业主协商决定了。

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具备哪些条件

1、本小区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能够做到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3、能够遵守业委会的规则、公约,履行作为业主的职责。

4、具有强烈的责任心,热心公益事业,品行端正,公正廉洁,具有号召力。

5、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

6、具有充足的管理时间。

哪些情况可以取消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

1、房屋已经转让或者出售,不再是本小区业主的。

2、无缘无故连续缺席三次以上业主委员会会议的。

3、因身体原因失去了履行职责能力的。

4、具有犯罪行为的。

5、用书面申请的形式向业主大会提出辞职的。

6、不履行业主义务的。

四、业主委员会揭牌物业祝福语?

1、积极参与小区管理,共同营造美好家园!

2、小区是我家,维护靠大家!

3、物业管理有偿服务需要业主按约缴费来支持!

4、依法依规从事物业管理,切实提高质价相符的服务!

5、小区管理业主当家,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五、业主委员会如何选聘物业(什么程序)?

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业主委员会该如何挑选物业管理企业呢?选中了理想的物业管理企业后,又要如何进行有效的监管呢?

  (一)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应引进竞争机制,以公开招标方法为主,以议标方法为辅

  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是业主的权利,业主委员会(首次进行选聘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代表

  业主行使这一权利。在物业管理市场上,应建立供需双方双向选择机制,即业主委员会可自

  主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也可以自主决定接受或不接受业主委员会的选聘。一般

  情况下,一个相对独立的完整的物业区域应选择一家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统一管理。

  (二)具有良好信誉和丰富的物业管理经验是选择物业管理企业最重要的标准。选择时,

  要了解物业管理企业的背景,过去的业绩及目前的经营服务状况

  1.人员素质。物业管理工作的管理者和操作者的素质是极其重要的。人员素质较好,

  并不意味着物业管理人员必须有很高的学历,而是要熟悉业务。当然,对于不同岗位的人要

  求也不尽相同。在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时,只强调专业人员的数量,不考虑

  如何配置的问题。一个物业管理企业,有几个主要的环节应该有专业技术人员把关。如建筑

  工程结构类工程技术人员,机电类工程技术人员,财务会计,管理专业人员等。

  2.社会信誉。社会信誉是选择物业管理企业时要考察的主要因素,这是市场经济条件

  下选择合作伙伴的前提条件。社会信誉的好坏主要从以下几方面体现:无投诉记录;所管住

  宅小区被评为全国优秀管理小区;所管出租的商贸楼宇的租金和出租率同时高于同类楼宇同

  期水平;接受某物业后一直未被解聘。

  3.收费合理。物业管理服务的收费一定要合法合理。国家对于物业管理收费有一定的

  标准,物价管理部门也要进行控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各企业的报价也会有差别,应选

  择收费合理的企业。

  4.管理质量。应对物业管理企业正在管理的物业进行考察,看一看各项服务达到的标

  准和管理上所采取的措施。

  (三)业主委员会监管物业管理公司的方法

  1.财政监管。业主委员会必须对物业公司用于本物业的财政收支进行监督,要求管理

  公司定期公布收支情况,并对不合理支出提出意见。

  2.制度管理。对物业公司日常制度化的工作进行监管。例如:保安24小时值班巡逻制

  度、机电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车辆保管制度等,检查各项制度是否落实,有无漏洞,发现

  问题有无立即整改。

  3.工作例会。业主委员会应每月与物业公司开会,反映居民意见,做好"桥梁"工作。

六、物业委员会是由业主选举还是上级委派。?

物业公司只能由业主委员会选择确定。在新房子交付初期,开发商可以临时委派物业公司负责小区的日常管理。但是不能将聘用哪个物业公司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加条件。业主委员会由业主选举产生,代表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履行全体业主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物业公司的选择权自动转移到业主委员会。开发商之前委派的物业公司合同期满后,须由业主委员会予以评估,做出继续留用或者另行聘用其他物业公司的决定。

(一)物业管理权是一种存在于他人所有物上的物权,因此谁可以行使该权利,应当由物的所有权人(即业主)决定。

(二)物业管理合同的当事人只能是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他们之间是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关系,执行合同法中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

(三)业主有参加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权利,并有合理利用房屋和公共设施、维护住宅区公共秩序、遵守住宅区物业管理规定的义务。

(四)由业主推选产生的业主管理委员会是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执行机构,有权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人员或其他专业服务机构对本住宅区进行物业管理,并与其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物业公司的选聘一般是业主的委员会决定的,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是业主进行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双方是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关系,业主有参加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权利,并有合理利用房屋和公共设施等的义务。

七、如何理顺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

这三者关系既简单又复杂。一般来说,小区一切权利由全体业主说了算,业主推选业主代表,组成业主委员会,由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管理服务合同。业委会是业主的代表,要为业主的利益负责,物业是服务于全体业主。但在现实生活中,以上关系表现得并不十分清晰,甚至出现颠倒。业委会往往会并不能尊重和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没有一定的工作规程,缺乏监督机制,常常独断专行,滥用权力,越权处理应该由全体业主才能决定的事情。业主大会一年也开不了一次,或几年也不开一次。由此使全体业主的利益受到损害。物业公司则一切以赢利为目的,小区交给他们管理,往往注重了经营,忽略了服务,让业主十分寒心。特别是个别人谋取业委会的职权后,与不良物业一啪即合,相互勾结,把小区当成自己个人办的公司来进行经营。甚至出现私分侵吞公共所得情况。以至在很多小区都会出现的这样和那样的问题。要理顺这三者关系。首先,应该让全体业主明白小区管理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生事物。随着城市化建设发展的进程,影响将越来越大。这三者关系处理不好,问题也会越来越多。所以一定要积极关心小区管理,主动维护自己的利益;其次,要推选真正关心和维护小区利益,不谋私利的业主代表,出来管理小区事务,同时积极支持和监督他们的工作,千万不能轻易把自己的权利全权委托给一个无法足够令自己信任的人;再次,要选聘一个好的物业来管理服务小区业主,主要应该订好服务合同,把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规定订细、订清楚,有的小区尝试让几个物业来竞标的办法,有一定参考。另外,业委会成员应该主动接受全体业主监督,在业主授权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定期开业主大会,定期公布帐目,以便更好获得大家的信任和支持。最后,要清楚小区管理与住房建设一样,政府归口管理部门是所属地的住建局,业委会的成立由他们审批,另外当地社区也有一定的领导职能,发现问题可以及时向这两个部门反映。以上回答,是否解决了你的问题。

八、业主不要物业怎么写书面申请?

如果业主不想要物业服务,需要书面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以下是书面申请的步骤:

1. 格式:书面申请通常有信头、称呼、正文、结尾四个部分。在信头中填写您的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以便物业公司联系到你。

2. 正文:在信的正文部分,明确表达你的意愿和要求,包括不再需要物业服务,停止缴纳相关费用等。另外,也可以说明你的理由,以便物业公司考虑是否接受你的申请。

3. 结尾:在信尾部分,表达你的诚挚感谢,并注明你的联系方式,以便物业公司进行回复和联系。

以下是一个简单的书面申请范例:

尊敬的物业公司:

本人是您们小区的一名住户,我在此书面向您提出申请,请求停止对我的服务。

鉴于某些原因,我不再需要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因此本着相互尊重的原则,恳请物业公司尽快停止相关服务,并向我退回相应费用。

如果贵公司需要进一步了解原因,或者进行相关的沟通和协商,我随时可以配合。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小区的服务,期待我们保持友好的关系。

此致,

敬礼

(联系方式)

以上是书面申请的示范,请根据需要修改并适当添加自己的具体信息和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九、物业没有通知业主委员会直接起诉业主不交物业费违法吗?

在小区中业主委员会是群众组织它不具有权力,也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物业对业主不交物业费的起诉不通知业委会是合法的。

小区的业委会是业主的群众组织,是业主对物业的要求集中反映或代表,是对重大问题的业主意见的集中,如动用维修基金需要业主的投票,业委会对此统计反映情况。

业委会不能决定业主交物业费或不交物业费,而欠交物业费,物业公司起诉业主欠费不用通知业委会是合法的。

十、物业法对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规定?

首先,不是物业法对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规定,是物权法对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规定。

规定有:

(1)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2)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3)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4)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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