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小区绿化规定?

点击:127 2023-10-24 04:27

一、新建小区绿化规定?

1.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新建小区绿化是必须要考虑的因素。2. 一般包括:绿地面积比例、公共绿地面积、植物种植比例、绿化设施配备等。3. 此外,不同地区的也可能有所不同,需要结合当地政策来具体考虑。

二、济南新建小区供暖规定?

用热条件的新交房住宅小区以单体楼为单位,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采暖季前3个月提出用热申请,并按现行采暖费价格向集中供热企业交纳整楼一个采暖季取暖费。对不用热的住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收取采暖费

三、新建小区排污怎么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法的相应规定。新建的小区排污也应纳入城区的主排管道里。不得单独自行排污。从而造成环境污染。

四、新建小区宽带铺设规定?

规定就是现在国家要求任何一个小区必须安装四网工程,四网工程必须要有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广电网络四家运营商的线路,如果没有建设四网工程那么小区就无法进行交付,所以新建小区四大运营的宽带都是可以选择的。

开发商盖楼是预埋宽带线的。根据建设部门关于新楼盘建设以及配套设施的相关规定,新楼盘在开工建设审批时,都要按照当地建设部门关于配套设施相关规定,预留出水、电、暖、气、下水道、通讯线(其中就包括宽带)等相关配套设施的,这是对新楼盘交付的基本要求。

五、新建小区大门有规定吗?

住宅小区大门设计标准:

门洞的标准尺寸一般为2100(高)*900(宽)*150(墙厚)当然墙厚是天然生成的,一般常见的就是130。

门的尺寸需要减出安装的空隙,一般高度和宽度的安装空隙要预留2公分左右!也就是说如果是2100MM*900MM*150MM的门洞,那么做门的话只能做2080*880*150。

扩展资料:

小区门设计注意事项:

第一、大门应选择理想方位,本小区大门开在西北方,这是之前我到现场确定的,原因是从方位上看,西北为乾卦,代表尊贵。

利于社会对该项目的广泛认同和公务系统、企事业单位的高层购买。从位置上看,大门处公路的低端,与闹市区较近,前方很开阔,右边有商业广场,这些都是对大门环境的良好运用。

第二、大门要考究明堂宽广,大门最好能内退一定的距离,使之形成向外纳气的内聚力。因本小区大门环境不平整,我的建议是内退大门,用梯步化解高差。

上梯步后再进大门,如此让人对大门有敬畏之心,让小区有尊贵之感。如果用斜坡化解高差,将形成向外泄气的状态,若非公路,最好不用。

第三、大门须内外风格统一,本小区主要是高层,大门不宜太矮,也不必加盖。大门比两边门面约高是可以的,这样可强化小区业主的自豪感,绝不能有身躯与脸面不协调的感觉。

六、新建小区施工时间规定?

在对于在居民区施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在其他时段内进行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措施,减轻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干扰。 根据相关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七、新建小区化粪池最新规定?

你好,根据最新的环保法规,新建小区应该遵循以下规定:

1. 小区人口规模和污水排放量应该符合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

2. 确定化粪池的位置和大小,应该离房屋建筑物10米以上,距离邻近居民区、公共场所、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应该符合当地环保部门的规定。

3. 化粪池应该采用密闭式设计,具有良好的密闭性和气密性。

4. 化粪池应该按照标准设计和施工,同时应该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理。

5. 小区应该建立污水处理设施,将化粪池处理后的污水进行进一步处理,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6. 建设和使用化粪池应该符合相关环保法规,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

八、新建居民小区用电移交的规定?

1、住宅项目供配电工程整体性竣工;多期开发的住宅项目,当期供配电工程整体性竣工。

2、供配电设施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

3、开发商或产权单位结清全部工程款及相关政策性费用。

4、开发商或产权单位无陈欠电费。

5、小区内非居民用户具备预购电条件。6、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需征得业主委员会同意。

九、昆明新建小区无障碍通道规定?

按国家《住宅设计规范》及《无障碍设计规范》规定,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住宅,应进行无障碍设计。(简述)无障碍通道坡度为(1:20~1:8。最大高度为1.5~0.35m)。

七层及以上建筑入口平台宽度不应小2.00m,七层以下入口平台不应小于1.50m。

十、民法典关于小区新建住宅的规定?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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