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杭州本地人如何使用公积金?
1. 申请,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2. 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3. 审核,对于审查通过的,予以当场办理;审查不通过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4. 核准,根据审核情况,做出予以办结或不予以办结的决定。
5. 送达,收到提取成功的短信。
二、杭州本地人怎么拿公积金?
杭州本地人的公积金要到杭州市公积金中心去拿。申请提取公积金要凭商品房购买发票,契税发票,夫妻俩的身份证等相关东西,一般几天就可到帐。
还有家中装修房子,凭装修材料的购买发票,也可向杭州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取现,一般也是几天就可到帐。
三、杭州的公积金可以在异地买房子吗?
杭州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外地贷款购房。根据住建部相关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2、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3、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综上,杭州公积金可以在外地办理贷款购房
四、杭州本地离职2年公积金怎么取?
如果你离职了不在杭州工作了,是可以拿着离职证明去把公积金提出来的。
五、杭州公积金如何查询?
一、杭州住房公积金官网
1、进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点此进入),首页左侧点击“个人登录”;
2、登录账号选择“市公积金中心”板块;
3、下拉找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查询”,并点击“在线办理”,同意个人信息授权,并使用“浙里办”APP扫码进行人脸验证;
4、选择需要查询的信息,点击“确认”即可进行查询。
二、手机支付宝
职工打开支付宝→点击“市民中心”→“公积金”→“杭州公积金查询”→人脸认证登录→点击“账户详细信息”;
三、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
①网页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杭州市→部门导航→市公积金中心”,按照提示操作查询;
②职工手机下载浙里办APP注册或登录 →点击“公积金” →人脸认证登录→点击“账户详细信息”;
四、杭州办事综合自助机
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就近杭州办事综合自助机大厅,按系统提示进入公积金页面进行查询;
五、杭银直销APP
职工手机下载杭银直销APP注册或登录 → 主界面搜索“公积金” → 点击“杭州公积金”菜单 → 点击“账户查询”;
六、中心各网点(咨询)窗口
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公积金中心各网点(咨询)窗口查询。
六、公积金封存本地购房如何提取?
原来的公积金已经封存,如果你现在的单位180天内没有给你交公积金,你可以到去原单位填写一个支取申请表,带上身份证就可以了,公积金规定,180天没有找到工作,就可以提取。
七、外地公积金如何在本地使用?
异地买房子可以使用本地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办理流程:
(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八、苏州本地户籍如何提取公积金?
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8、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9、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10、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11、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租房提取公积金新政策关注热点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提取流程
通用提取流程:
第一步:
1、职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
2、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开具《苏州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
3、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职工审核结果
第二步:
1、职工接到电话通知,凭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大厅提取专柜办理提取
2、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提取材料
1、购买一手房提取材料
2、购买二手房提取材料
3、买公有住房产权提取公积金材料
4、异地购房提取材料
5、租房提取材料
6、退休等非住房类提取材料
7、苏州市区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附件对照表
提取额度
1、可以全额提取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退休的;
(3)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支付租赁自住住房房租的;
(7)经有权部门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困难救助对象和特困职工救助对象的;
(8)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的;
(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不在本市或者户口迁出本市的;
(10)经公积金管委会决定的其他情况。
2、可部分提取的情况
(1)购买新建普通住房,提取金额(多人提取的,按合计金额,下同)不得超过所提供购房发票金额。
(2)购买存量住房(二手房),提取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房屋总价指《存量房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价、《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中售房款金额(不含车库)及契税完税发票中的计税金额三者取低。
(3)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安置房、定销房房价与拆迁补偿额的差额部分。
(4)购买公有住房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单位房改售房专用现金解款单金额。
(5)购买公有住房使用权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购买金额。
(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建造发票金额。
提取时限
1、到账时间:从2013年3月1日起,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就已经全面实行了实时转账方式。
公积金账户与借记卡关联
2、提取时限:
(1)一般职工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其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上需留存10个月的缴存额,超过10个月缴存额的部分,方可在还贷期间每年提取两次。购买中低收入家庭住房还贷提取的,每年也可提取两次,但个人帐户不必留存10个月的缴存额。
(2)一般职工购、建住房提取,凭购、建住房凭证材料只能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上的余额。购买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不贷款的,自购买住房之日起三年内,可每年两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最多可提六次。
九、杭州公积金和省直公积金如何合并?
市公积金中心开一份建户开户证明,交给省公积金中心办理转移合并即可。
十、杭州本地户口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求答案?
一、杭州本地户口,与单位结束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
二、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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