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公证后能重新公证吗?

71 2024-02-03 12:34

一、房产继承公证后能重新公证吗?

你好,你爷爷奶奶要将房子立遗嘱给孙子的话,需要两位老人和孙子到公证处去申请办理遗嘱公证。

房产过户交易是需要遗嘱公证的,通过遗嘱公证来判断继承者的真实性。

你爷爷奶奶做了遗嘱公证后,子女不同意也是无效的。以遗嘱内容为主。

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经公证证明后需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的,应当在出具公证书之日起二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

到房产局过户

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对遗嘱内容有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地产管理机关根据判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办理房产公证事项,除证明遗嘱、赠与书或委托书等单方法律行为,可以在遗嘱人、赠与人或委托人住所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外,其他应在房产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

经公证证明后需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的,应当在出具公证书之日起二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逾期提出申请者,应向房地产管理机关说明理由,房地产管理机关视情况予以办理。

二、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子女继承)?

子女是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父母死亡的。其房产作为其生前合法财产,应当作为遗产在继承人之间进行平等分割。那么,子女如何继承父母房产呢?

一、子女如何继承父母房产

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房产继承的步骤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

三、不需公证如何继承房产?

不公证的遗嘱同样有效,但需具备以下条件,一,遗嘱人需有行为能力,二,遗嘱人必需是真实意愿,三,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或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继承权,四,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个人财产

四、孙辈继承如何办理公证?

继承公证步骤

当事人申办继承权公证时,应向户籍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祖孙继承公证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的继承;则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办。申请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申请继承的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明、银行存折等。

(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该证明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医院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如果继承人已死亡,也应出具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四)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和有无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的人的证明。如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社会关系证明等。

(五)继承人如果委托亲友或机构代理申请公证时,就应向公证处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一般应经公证处公证;来自国外的委托书还必须经所在国公证人公证和我国驻该国领事馆认证。

公证处受理了当事人的申请后,需向当事人询问有关继承的具体情况,查明如下几个问题:

(一)被继承人的姓名(包括别名)、性别、出生日期、生前住址、死亡地点及时间等。

(二)遗产的种类、范围、数量等。

(三)遗产是属夫妻共有财产,或是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等。

(四)被继承人生前的亲属关系;包括被继承入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情况,以及是否有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

(五)法定继承人中有无已死亡的。如果有死亡的,还应查明该法定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的情况。

(六)被继承人生前是否立有遗嘱。

(七)被继承人生前是否有债权、债务。

(八)继承人中是否有放弃继承权的情况。放弃继承权的表示应是书面的。

公证处经过审查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材料、询问当事人、外出调查访问之后,如果认为符合规定的,即可出具继承权公证书。

五、继承公证如何调取档案?

一般而言,如果被继承人在该公证处做的公证,那么继承人是可以查询的,直接询问公证处就可以。

继承公证事项中的公示制度:遗产继承公证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的要求,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相应的法律事实应当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的重点就是继承人的情况既被继承人共有几个合法的继承人,以及被继承人生前有无遗嘱,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被继承人的遗产不断增加,利益的驱动致使上述调查重点都是继承公证事项中当事人最容易提供虚假事实的(情况)。

公证人员现在调查的方式一般为查阅当事人的人事档案记录、询问证人等。由于公民的人事档案的管理在相当一些单位没有随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加强,人事档案管理的制度也有待提高,出现了许多当事人的人事档案不知所去或者记载不全的情况,又由于现阶段公民工作、居住地点不断改变,了解当事人家庭亲属情况的证人也不易寻找,而这些传统方法就是公证员在办理继承公证事务中查清继承人的情况(既被继承人共有几个合法的继承人)以及被继承人生前有无遗嘱的重要手段。

而这些因素又严重影响继承公证事项的调查程序的进行,不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阻碍了公证事业的发展。建立公证公示制度是现有公证调查方式的重要补充,在办理继承公证程序中应当将继承有关情况用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及在公证处办公地点的显著位置张贴告示等方法予以公示,公示内容为继承公证的受理情况以及其他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遗赠受益人限时向公证处申报继承和接受赠与等内容。

继承公证公示制度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出现遗漏继承人的情况,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六、父母农村房子继承后如何确权?

继承父母农村房子必须带身份证,户口本,村委会证明将父母以前农村的房子确权到自己的名下。父母在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做为子女可以继承。那就说明子女对父母的宅基地有使用权,虽然宅基地归集体所有,但作为城市户口的子女即然继承了宅基地上的房子那宅基地的使用权就确权给他们了。

七、父母房子继承不需公证的最新规定?

是的。

现在继承父母房产可以不办理继承权公证。所有的继承人可以直接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继承过户,协商不一致还可以去法院起诉继承房产,列其他继承人为被告,待法院判决之后,可以凭法院判决书直接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继承过户。

八、2020年取消房子遗嘱继承公证了吗?

民法典规定,现在继承房屋是不需要强制公证的,要不要公证由继承人自行决定,不申请公证的,也可以办理房屋继承过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九、房子公证后怎么过户?

带着房产证,公证书,身份证,还有交的税发票,如果是遗产还得带着死亡证明。 房产公证流程

1.当事人准备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办理房产公证内容有关的财产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房屋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等。 (3)房产公证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2.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 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办理房屋公证材料后,办理房产公证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

4.在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房产过户流程 1、房产过户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卖方房地产权属证书,以及房产过户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相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房产过户申请的书面答复。 3、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房产过户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房产过户现场勘查和评估。 4、当地房地产转让房产过户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房产过户单。在办理房产过户上述手续后,双方房产过户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十、如何委托别人办理继承公证?

想要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并不是说只要当事人直接去公证处申请就可以的,还需要当事人准备好申请遗产继承公证的相关材料,然后经过一定的程序才能最终办理好遗产继承公证。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经过以下程序:

一、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二、提交证明材料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2、在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亲属证明。

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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