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资质证书办理条件?

104 2024-03-28 08:20

一、物业资质证书办理条件?

物业公司三级资质条件。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和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应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收费以及服务质量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物业公司申请三级资质所需材料

1、《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报表(三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7、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复印件);

8、物业企业聘用员工的劳动合同;工程、经济、技术等相关专业类人员中级以上职称证书(最少5名)及物业管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最少10名)(复印件);

9、物业管理业绩材料。

以上提供复印件的资料,需核查原件。

二、物业管理需要具备什么资质证书?

物业管理需要具备以下资质证书:1. 物业经理资格证书:物业经理资格证书是物业管理人员的基本证书,其获取通常需要通过相关培训课程和考试。2. 物业管理员资格证书:物业管理员资格证书是物业管理岗位的基本要求,其获取也需要通过培训和考试。3. 物业经营资格证书:一些地区可能要求物业管理机构或个人必须拥有物业经营资格证书才能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4. 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物业管理涉及到与业主和租户的合同签订、房屋买卖等工作,因此一些地区要求物业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5. 火灾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物业管理涉及到对楼宇的火灾安全管理,因此一些地区要求物业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火灾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对物业管理的资质证书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的要求可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了解。

三、目前物业服务企业需要有资质证书吗?

不需要

物业资质已经取消

有营业执照就行。

有的地方取得执照后需要去·主管部门备案

四、浙江开元物业口碑?

浙江开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经过十八年的发展,已成为国内具有广泛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的城市物业运营服务商。开元物业系开元旅业集团旗下企业,全国首批物业管理新三板挂牌上市企业(股票代码831971),具备国家一级资质,位列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第20位。

五、浙江丽水物业收费标准?

物业收费标准按照2013年出台的《丽水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执行,普通住宅小区在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之前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甲乙丙丁四个等级定价收费,其中多层甲级收费每平方每月1元,乙级0.7元,丙级0.45元,丁级0.25元收费;高层有电梯甲级收费每平方每月1.5元,乙级1.2元,丙级0.9元,丁级0.7元收费。物业企业可以根据小区规模和物业服务质量上下浮动,最高上浮30%。

六、企业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由哪级发?

企业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物业管理资质证书是对物业服务企业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合法性和专业性的认可和监督。

该证书的发放级别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证书代表着最高资质,能够管理大型综合物业项目,而三级证书则适用于小型物业项目。发放证书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建筑与物业管理领域的规划、监督和管理,确保企业物业管理的合规性和质量。

七、如何查询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证书编号?

1 查询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证书编号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行。2 首先,可以通过工商局或者行政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在网站上输入物业服务企业的名称或者注册号,即可查询到相关的资质证书编号。3 另外,也可以通过物业服务企业的官方网站或者其他公开途径查询到相关信息,例如物业服务企业的宣传资料、合同等。4 总之,查询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证书编号需要通过官方途径进行查询,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八、浙江省物业排名2019?

这些都是杭州物业排名

九、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废止了是不是物业项目经理证也没用了?

二回事,企业资质注销,项目经理证书是个人资质,可以将物业项目经理证转至其它物业企业。

十、物业公司只做保洁项目要不要资质证书?

一、物业公司只做保洁项目也是需要资质证书的。

二、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十二条

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罚,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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