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费将取消是真的吗?

254 2024-04-28 06:28

一、小区物业费将取消是真的吗?

小区物业费将取消是假的

目前国家没有出台任何关于取消小区物业费的规定,因此国家正式取消小区物业费不是真的。小区物业费是物业对该小区的公共设施、绿化、交通等进行日常的维护和维修,同时还包括其他与居民相关的服务所产生的费用,这笔费用一般由业主来缴纳。"

二、4月10正式取消物业费是真的吗?

假的,我们这个小区刚公布了下半年的物业收费标准,一项都没减少,只是公共停车费,电梯广告费属于业主。

三、国家正式取消小区物业是真是假?

国家正式取消小区物业是假的,物业公司对促进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广大业主提高了幸福指数

四、从哪一年起我国正式取消了延续2000年的农业?

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取消农业税。

1、我国农民从2006年开始不再需要向国家交公粮了。因为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废止《 农业税条例》的决定”。

  所谓“公粮”就是农业税的俗称,农业税是指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2、交公粮的历史至少在中国维持了两千三百年以上。我国从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这意味着沿袭两千年之久的这项传统税收的终结,标志中国进入改革开放转型新时期。

五、我们小区选业主委员会成员,我高票当选,现在街道以我曾经拖欠3个月物业费为由取消我资格,怎么救济?

就这事来说,不交管理费应该是压箱底的招术,刚开局就出这张牌,应该不是上策。

物业管理本来就是水很深的一个行业,你是小看物管了,这档事一定要讲策略。

上策应该是补交管理费,然后找街道交涉,收回成命。因为现在不是摊牌的时候,应表面上要和好起来,你指定后面还有想法,一开局就卡在这里是物管最喜欢的结果。

我在小区业委会干了20年,经历的事情太多了,我可以讲讲这里的门道:

只要你交了费去交涉,如果会说话,就可能摆平。

如果据理力争,不一定成,如果骁以利害,应该有机会。

按照相关规定,业主参选业委会,是要出示交费凭证的,但没有规定当选之后没交费街道可以取消业委会成员资格的。

业委会是业主大会选举的,不是街道任命的,只是在街道备案而已,街道与业委会不是嫡属关系,街道对业委会是没有行政权限的,只是指导关系。

因此,物管投诉你没交费,质疑你的业委会资格,街道应该是发函要求业委会整改,也就是责成业委会责成你要交费这档事,你要是不听使,街道是拿你没办法的。

如果你交了费,业委会写份函报给街道,也就存档消差了。

如果整改无效,你就是不交费,街道也不敢取消你业委会成员资格,因为没这个权限,街道只能向业主大会发函,交由业主大会进行审核。也就是发份函张贴出来说你没交费这事,但是,这事不会有人管,只是闲谈,不了了之,最多是下一届参选时你的资格受到质疑,如果到时学乖了,补交了费,你仍没事。

物管通常都会去找街道求情偏袒物管,因为物管认定你等同于挖了他的租坟,罪行很大,会拼着命整你。

街道物管科现在的行为也是江湖做派,拿着鸡毛当令箭而已,已经很偏袒物管了。

现在物管和街道物管科管事的,是吃准了你的弱点,心中有不服,坚决不肯交费,这是人性。

如果你补交了费,他们就没棋下了,这一步就输了。

试想,你交三个月管理费要多少钱,也许就600元左右,但物管求这个人情得多少钱,一万二万都下不来,而且拿不上台面。

如果你交了费据理力争,街道就会死扛着,因为你不交费有错,打个擦边球也扛得住,要是你交了费去好好说,街道物管科管事的犯不着冒这个风险,二边卖乖,输的是物管,谁叫他撒小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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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说:交物管费的道理

1、如果不交物管费,哪么物管只好去告你,因为物管事实上提供了物业管理服务,这是有成本的,所以你要交费。你说因为服务质量不好,你不愿意交费。法官说:现在是讨论你没有交费对不对,因为没交费是不对的,所以你要先交费。你说的质量好不好,该交多少费合理,是另一个问题,可以另案起诉,这里的诉求中没有这个项目,不受理。

2、不交费的低层逻辑:不交费就是你任性,然后你怪物管质量不好,是你指责物管任性,自已任性还怪物管任性,这叫双标。因此,必须将二个事分开来讨论,一码归一码,纠缠在一起很难讲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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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下物业管理的水很深:

1、业主大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是小区物业管理事项的最高权力者,所谓业主大会,就是对小区物业管理中的重大事宜的表决决议,这是要大家都来投票的。这里就存在一些困难,有的小区出租率很高,超过50%业主将房子出租了,想找到这些业主来表决,是很难的,你可能连这些业主的联系方式都没有,找不到人。但是,物管有,这就纠结了(必须品自已没有,敌人有)。其次,这不就是全体投票吗?这不是绝对公平的意思吗?对,确是如此,可是,绝对公平不是哪么容易达成的,绝对公平是理想,但可行性是另一回事。漂亮国也标傍他们是绝对公平的,总统都是全民投票选举的,可是,候选人如何与选民沟通商量呢,得花钱买广告时间向选民宣传自我对吧,这是得花钱的,而且资金以亿计,这钱谁出呢?最后的结果是有的资本家肯出钱?有的资本家为什么肯出钱呢?这些资本家向候选人提诉求了,有试图操纵总统候选人的嫌疑对吧?但结果是这种出资是合法的,这还能说是绝对公平吗?所以绝对公平不是想象的哪么简单,挺难的,实际上,业主大会的绝对公平也是很难的,只是各自遇到的情况不一样,最常见的情形是找不够表决人(这也相当于成本问题,找够人如果可以无视成本,哪么可能性是可以提高的对吧)。

2、业委会:业委会成员候选时,大家互不相识,也不了解,因此,业委会的选举不可能是一个绝对公平的事,更多地表现为随缘的事。这个事情大家早就意识到了,物业管理条例中,大部分的内容都是提及业主大会,业委会提及得并不多,业委会只是业主大会选出来的工作人员的含义吧,最大的权限就是业主大会的组织者,召集业主大会,商量物业管理中的共同事宜。具体的操作是:

1、代表业大会,与物业公司签定管理合同,然后由业主大会审核,也就是要业主签名表决的意思。

2、监督物业公司执行物业管理合同,并将情况向业主大会报告。实际执行中,就是向全体业主发出对物业管理工作监督的报告,并征询业主的意见。这就是一个协调者的角色。

3、应该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公平公正地选聘物业公司。这事谁来组织,只能是业委会来组织,但是这过程中,是要向业主公示整个过程的,最后的结果是要全体业主签名投票才有法律效力的。

结论:业委会是没有具体的权限的,只是普通工作人员的角色,但实际操作中权限可能很大。

因为业主是分散的,不是一个整体,意见很难统一,每一项事项都要有人组织才有可能达成。因为业委会是小区物业管理事宜的合法组织者,业委会成员会有可能有意无意地将个人或几个人的意愿引导为集体意愿,达成目的。

因此,为什么说这档事水很深,因为为了防止业委会滥用职权,所以设定了小区物业管理的最高权力是业主大会,业委会并没有什么具体的权力,但是,业委会实际上仍有很大权力,主要指其中的操作空间很大。

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的水也很深

如果是普通的小区,指例如我所在小区,400多户,户均面积100平方,管理费1.8元,物管报上的利润是2万元/月,实际利润是按倍来翻的。而且老板无所事事,睡后收入,唯一的工作就是开展业务再找一个小区来管,除此之外就是对付又是业委会成员,又对物业管理非常不满的人,这种人就是物业公司的大敌,一定要尽全力、不择手段地整下去,这叫生死存亡。

事实上,在20年前物业管理工作刚起步阶段,就报道了争夺小区物业管理权时,出现打架及出人命的事情,后来在法治过程中,这种极端的事少了很多了,可是物业公司老板内心的焦虑没有变,只是不敢违法,于是现在更多地体现合法或站在法律边沿的明争暗斗,所以说水很深,是指利益分岐非常大,到了要命的等级。

为什么矛盾这么大:落差太大,物业管理的投入与回报的差距太大,物业管理的技术门槛特低,只需要一名合格的水电工,其它人员如保安员、清洁工、收银,这三个工种招聘没什么技术要求吧,物业管理的生死决战焦点是物管权,只要争到了物管权,回报超过了想象,所谓超过想象,指投资低,无视资本,技术门槛低,只与你能不能不择手段地获得管理权有关。得到了一个小区管理权,比这个人做任何生意都显得花算,全是睡后收入,凡是获得一个以上小区物管权的老板,都很有钱,可以说穷得只剩钱。因此,物业公司老板,要么是大智者,要么是不择手段者为多。

明争暗斗很难吗?猩猩都能无师自通,依据的是丛林法则,胜者为王,没有其它。因此,本文一开始就说:你小看物业公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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